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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顺利得有些意外的离婚案件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0 | 151 次浏览 | 分享到:

今天,本律师在海淀区法院处理了一起顺利的有些意外的起诉离婚案件。该案情况大致是:我的当事人王先生(化名,原告)与齐女士(化名,被告)于2011年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除婚后各自收入外物其它夫妻共同财产,由于夫妻感情不和于去年分居。分居期间,王先生打算与女方协议离婚。由于不懂法律,王先生按照女方的离婚条件、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前从朋友处借款25万元并汇至女方名下。女方收到款项后仍不同意离婚,要求王先生再汇款25万元才肯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发现上当的王先生便委托本律师向海淀区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接受委托后,本离婚律师给王先生分析了案情:首先,由于双方尚未达到夫妻感情破裂标准,所以起诉后一旦被告不同意离婚,则会被法院驳回,需要等半年之后再次起诉。其次,在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上,由于双方均为工薪阶层,所以各自收入差不多,离婚时相互分割除用于日常开销后的剩余收入意义不大。但关于男方汇款25万元给女方的问题上倒是可以做些文章。这是因为:该笔款项虽然在女方名下,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是在本次还是半年后的下次离婚诉讼期间均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分割,理论上王先生可以获得一半。至于剩下分割给女方的那一半,王先生的朋友可以债权人的身份起诉二人共同返还。胜诉后,女方手中的那一半也就拿了回来。所以,通过诉讼王先生可以达到离婚的目的并可以拿回女方手中的25万元。唯一的问题是可能要耗费时间,不能马上让法院判决离婚

王先生在权衡利弊后还是坚决要提起本次诉讼。于是,本律师代其向海淀区法院正式起诉离婚。起诉后,本律师本着尽快离婚的目的拨打了齐女士的电话,并告知齐女士:“我方的底线是放弃追索25万元,但希望齐女士配合离婚。“对于本律师的劝告,齐女士没有接受,反而让她的律师给王先生打来了电话并再次强调:“除非再得到25万元,否则坚决不同意离婚。”就这样,本律师准备了有关女方手中有25万元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后于今天参加第一次开庭审理。

开庭前,王先生还在担心女方在法庭上会不同意离婚。但当本律师看到女方在其律师的陪同下来到法院后凭经验认为:女方今天是准备离婚来的,否则根本不用一大早赶到法庭,只有直接拒绝参加庭审,法院便不会判离。关于不参加庭审法院便不会判决离婚这一点,稍微像样的律师是都明白的。而女方今天是带着律师来的。本律师只是好奇一点:女方既然来了,会是用什么手段达到其再要25万元然后离婚这一目的呢?

结果女方一上来便痛快地表示愿意离婚。对于这一点本律师并不感到太意外,毕竟开庭前已经预见到了。但接下来女方又表示放弃再要25万元,只要求直接离婚的态度的确出乎意料。既然这个结果完全满足了王先生当初协议离婚的条件,我方也就没什么可争议的了。于是,我们趁热打铁,一举拿下了离婚调解书。从开庭到全部事情结束只用了半小时,顺利的有些意外。以至于案件结束了,王先生还没能适应。

事后,本律师总结认为:其实女方出于各种原因早就想离婚,只是寄希望以不同意离婚而多从王先生处拿些离婚补偿。当发现我方不买账并打算追回其已经拿到的第一笔25万元后,开始担心,于是今天在法庭上直接接受我方的离婚条件,还能保住已拿到手的25万元为好。无论如何,今天的这个结果对双方来说都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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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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