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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达到不切实目的而拖延离婚毫无意义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0 | 158 次浏览 | 分享到:

今天,本律师接到了北京市丰台区法院的电话。原来,正在处理的一起离婚案件的被告不服法院对其提出的管辖异议的裁定而提起了上诉。看来该案在进入实体审理程序前,被告是铁定心思要折腾一下管辖异议的问题了,但本离婚律师早已知道她的这种手段毫无意义,因为我早已准备好了证据,只要提交给法庭,判决离婚就是迟早的事儿。

那么,被告如此拖延离婚诉讼的真实目的又是什么呢?这还要从该案的案情说起。我的当事人赵先生(化名,原告)是中央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婚前从单位以优惠价格购买了一套位于北三环的房产,目前市场价值400万。2011年,赵先生和刘女士(化名,被告)登记结婚。婚后不久便夫妻感情不和而分居至今。赵先生在起诉前曾多次找对方谈判,而刘女士所提的离婚条件实在不靠谱——让赵先生将房产变更为共同财产。无奈之下赵先生委托本律师准备向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该案具体情况,本律师认为只要找到双方由于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法院基本上就会判离,而且根本不可能支持被告的无理要求。为此,我方成功获取的相关证据,并且在有了胜诉的把握后,才向丰台区提起了离婚诉讼。

当然,被告是不知道我们手中早就握有胜诉的“王牌”的。其接到离婚起诉状后胡乱找了一个理由就向法院申请管辖异议,结果当然是被丰台法院驳回。出于好意,本律师给被告刘女士打了个电话,劝解之余又暗示其我方早已拿到了胜诉的证据,本次诉讼就会解决离婚问题,没有可能拖到半年之后的二次诉讼,拖延是毫无意义的。还不如面对现实,重新提出些合理的条件配合离婚,这么做还有可能在离婚时得到些利益。

然而,被告还是抱有幻想,又就管辖问题提起了上诉,妄图继续拖延。殊不知目前二审法院对管辖问题的审理是很快的,驳回后很快就会回到丰台法院开始真正的实体审理。到那时本律师将会拿出全部证据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并请求法官判决离婚。到那时除了离婚,刘女士什么也得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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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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