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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上诉后二审法院为何只安排谈话而不开庭?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0 | 399 次浏览 | 分享到:

有些起诉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而提起上诉,希望通过二审程序纠正一审判决的错误。然而,有时二审法院确定日期后却通知双方当事人前去谈话而非开庭。对于没有离婚诉讼经验尤其是二审上诉经验的当事人来讲这显然是无法理解的——二审法院为什么会安排双方去谈话呢?

根据本离婚律师多年来处理离婚上诉案件的经验来看,简单地讲原因就是:该离婚案件比较简单,没有必要安排开庭,把双方约来谈谈,做做思想工作就可以了。

那么,二审法院可以对离婚上诉案件不开庭审理吗?答案是:可以。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二审民事案件中(包含二审离婚案件)遇以到下几种情况时二审法院可以不开庭审理:1、不服不予受理、管辖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2、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成立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4、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规定适用于一般的二审民事案件。具体二审离婚案件,本律师凭多年的办案经验认为如果二审法官决定不开庭,而是通知双方前去谈话的原因基本上都是一种情况,即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成立。本律师之所以这么认为是因为:上述规定里的第一种情况是针对不服一审法院关于程序问题的裁定而上诉的,不在本文讨论范围内。第三、四种情况比较罕见,如果在一审离婚案件中出现,则属于一审法官犯了低级错误。而目前北京法官的专业素质还是比较高的,基本上不会犯这两种错误。所以,二审法官在离婚上诉案件中决定以谈话而非开庭方式进行的原因很可能就是认为上诉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成立,约双方谈话并顺便做做思想工作,或者动员上诉人撤诉,或者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否则就要驳回上诉了。

基于上述原因,如果您是上诉人且二审法院通知您去谈话,就要格外小心了。此时,您就只能寻找非常充分有力的证据和理由在谈话时说服二审法官改变其对您的离婚上诉案件的看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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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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