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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离婚判决书的上诉期是分别计算的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0 | 155 次浏览 | 分享到:

节前,本律师在北京市通州区法院代理的一个起诉离婚案件的判决书终于下达,我的当事人胜诉。高兴之余,我的当事人又有些担心:对方要是上诉该怎么办,二审会不会被翻案?是不是自己收到一审离婚判决书后,对方的十五天上诉期也一起开始计算了呢?关于对方提起离婚上诉的问题,本律师无法回答。因为上诉权是所有离婚案件当事人所享有的基本诉讼权利,谁也无法禁止对方当事人提起离婚上诉。所以对方一旦上诉就只能继续应诉并准备离婚证据并相信二审法院是公正的。而关于第二个问题,本离婚律师倒是可以解释一下: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婚姻法的规定:对于普通离婚案件的上诉期为十五天。这个时间您可以在一审离婚判决书的最后一段文字中看到。这个时间的起算日是法院将离婚判决书送达给您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而对方的上诉期也是从正式送达给他/她的第二天开始计算。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原、被告的上诉期是分别计算的,并非从任何一方首先收到判决书的日期一起计算。既然如此,我的当事人要想计算对方的上诉期就要首先确定对方收到判决书的日期。对此,本律师建议她在领取判决书时可以问问法官。如果对方尚未收到,说明对方的上诉期限会延后。那么可以等几天再给法官打电话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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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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