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底,本律师在北京朝阳区法院代理的一件起诉离婚官司正式开庭审理。庭审中,法官显得颇不耐烦,经常以回答问题啰嗦为由打断我的当事人的发言,弄得我的当事人发言畏首畏尾,不敢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思。不仅如此,当本离婚律师递交《调取证据申请书》时,法官更是“横挑鼻子、竖挑眼”。声称这个证据法院没办法调取,那个证据和本案关联不大,调来也没什么用。法官这么做无非是想图省事儿,尽快结案而已。诚然,很多离婚案件当事人不了解法律,加上头一次上法庭,不能完全围绕案件实质问题发言。他们少说几句也不会影响案件的审理,由婚姻律师加以补充说明即可。但这位法官拐弯抹角地不打算应本律师的请求调取关键离婚证据的做法却可能会损害我的当事人的根本利益。对此,当然不能坐视不理。于是本律师当庭提出异议,并以婚姻法及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毫不客气地反驳了法官的借口。看到本律师的坚决态度,这位法官才非常不情愿地收下了我的《调取证据申请书》,并说:“你们不是着急离婚吗?让我们法院调取证据需要等很长时间,等调来证据后再开庭就要到明年了。”法官说的这句话是事实,一般让他们调取证据少则一个月,多则二、三个月。但和当事人的根本利益相比,等这几个月实在是值得。第一次庭审就此休庭。
不仅是本律师,很多临近年底才开庭审理的离婚案件当事人都会遇到法官态度不耐烦的问题。没有经验当事人会认为自己遇到了一个不负责任的法官,甚至怀疑法官对自己有成见,其实不然。这是目前绝大部分法官的“通病”,究其缘由是因为:每年年底法官们都会突击结案以应对年终法院对他们的考评,多结一个案件就会多一份业绩。于是乎法官们基于他们迫切要结案的心情,在庭审中千方百计寻求对他们来说最省事的方式,把有可能省去的程序都省去。但这么却没有顾及当事人的权益,可能会让当事人无端做出牺牲。如果您在离婚诉讼中遇到这类情况,处理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一定要据理力争,坚持自己的主张和要求。否则,很有可能会失去在离婚过程中本来可以争得的权益。
版权属北京婚姻律师,欢迎您向婚姻律师咨询,北京离婚律师-北京最专业的离婚律师 http://www.bjlih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