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

              Divoce lawyers

      首 席 律 师​​
起诉离婚案件的被告拒收邮寄送达的判决书会有什么后果?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19 | 184 次浏览 | 分享到:

最近,本律师在北京丰台区法院代理原告的一个起诉离婚案件作出了判决,我方完胜被告,被告当然是愤愤不平。在领取判决书的时候,为了明确判决生效期,本律师特意向书记员询问:被告是否已经领取了离婚判决书没想到书记员告诉我:被告拒绝前来领取判决书,法院已经按照被告在诉讼中提供的地址把判决书寄给了他,现在正等待邮寄送达的结果。由于一审离婚判决书的生效期要以原、被告中最后领取的时间为计算依据,所以过了一周后,本律师又给法官打电话询问邮寄的结果。法官的回答是:被告在诉讼中所提供的送达地址根本不存在,邮件没送出去并于昨日被退回来了。听到此,本离婚律师明白:邮件虽然被退回,但也应视为已经交给了被告。从邮件被退回之日起再等十五天的上诉期,如果被告不提上诉,该判决书将立即生效。

之所以在被告拒收法院邮寄送达的离婚判决书时,邮件退回之日可以作为相关问题的起算时间。是因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版权属北京婚姻律师,欢迎您向婚姻律师咨询,北京离婚律师-北京最专业的离婚律师 http://www.bjlihun.com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国际大厦2003室

离婚律师咨询电话/微信号:13693697164
邮箱:
songjlvshi@sina.com
Q Q:120196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