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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拒收离婚判决书有意义吗?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19 | 278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些起诉离婚案件的当事人,由于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没有运用好法律技巧而处于劣势,因此在法院通知领离婚判决书时往往不配合,甚至拒收。本婚姻律师认为,当事人拒收判决书是一种不理智的行为,而且也没有任何作用。根本不能阻止判决书的生效,反倒让自己无法了解判决书的详细内容,丧失了上诉的机会。

之所以说拒收判决书的行为毫无作用是因为:作为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如果您足够细心,就会记得法院在开庭审理您的离婚案件之前,原告在立案时、被告在领取离婚起诉书时都填写过一份送达地址确认书。如果当事人拒绝领取判决书,法院会直接按送达地址确认书上自认的地址通过司法专邮的方式送达判决,如果所填地址无效,也会视为送达,根本无法阻止判决书的生效,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与风险也都由填写的当事人自负。

由此可见,拒领离婚判决书是毫无意义的,本离婚律师建议当事人还是要积极面对,多从法律角度想办法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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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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