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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奸在床得到的照片、录像是合法有效的证据吗?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19 | 379 次浏览 | 分享到:

在很多起诉离婚案件中往往会涉及到一方有第三者的情况。对此,另一方在法庭上不仅会指责对方的道德败坏,有时还会拿出一些证据来,甚至是捉奸在床的照片、录像等。但这些照片、录像在离婚诉讼中不一定能成为被法院认可的、合法有效的证据。根据本婚姻律师多年代理诉讼离婚案件的经验,这些照片、录像大致可以分为二种情况:

1、在自己家里拍到的对方与第三者亲热时的照片、录像。这种情况在原来是有争议的,有些法官会认为:虽然照片、录像是拍摄于自己家里,但被拍摄者是有隐私权的。这类照片、录像由于侵犯了隐私权而无效,不能做证据使用。有些人则会认为:虽然被拍摄者有隐私权,但拍摄是在自己家中,谈不上私闯他人住宅,不会构成刑事犯罪。同时,拍摄这些照片、录像的目的是为了在法庭上当证据使用,而不是为了宣扬、侮辱等非法目的,因此,该类照片、录像是合法有效的证据。现如今的主流观点是后者,即此类照片录像是有效的;

2、在旅馆、第三者家里或除自己家以外的其它私密空间拍到的诉讼离婚对方与第三者亲热时的照片、录像。这种照片或录像由于擅闯他人受法律保护的私密空间,因此不能作为合法、有效的离婚证据使用。不仅如此,拍照者还可能会因侵权行为受到法律的制裁。

因此,如果您手中的捉奸在床的照片、录像是在自己家里取得的,没有过激的侮辱性言行,也没有非法宣扬、传播,那么本离婚律师就建议您拿到法庭上当作离婚诉讼的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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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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