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

              Divoce lawyers

      首 席 律 师​​
哪些人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19 | 678 次浏览 | 分享到:

随着婚姻法的贯彻和婚姻登记制度的完善,现在很少出现无效婚姻的情形了。但本离婚律师偶尔还会遇到有的当事人想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申请婚姻无效。通常情况下作为婚姻的一方可以提起这方面的诉讼,但有时其它人或单位也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本律师认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可以分为两类,即: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除当事人外,利害关系人可以在如下情形出现时作为申请人:

1、当事人的近亲属和基层组织在发现婚姻关系的当事人涉及重婚的;

2、未达到法定婚龄的近亲属,可以婚姻关系一方当事人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婚姻无效;

3、当事人的近亲属可以婚姻关系当事人具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婚姻无效;

4、与患病的婚姻当事人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可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而婚后也未治愈为由申请婚姻无效。
版权属北京婚姻律师,欢迎您向婚姻律师咨询,北京离婚律师-北京最专业的离婚律师 http://www.bjlihun.com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国际大厦2003室

离婚律师咨询电话/微信号:13693697164
邮箱:
songjlvshi@sina.com
Q Q:120196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