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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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 席 律 师​​
一起被告消极回避的离婚案件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18 | 503 次浏览 | 分享到:

      今天,本律师陪同王女士(化名,原告)来到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准备开庭审理她的离婚案件。开庭时间本来定在上午九点,然而半小时过去了,被告却始终未现身,给被告打电话均不接。查看案卷中的送达记录显示,被告早在一个月前就已经接到了起诉书与开庭传票。既然送达已经完成,则完全可以照常开庭。看到我方的坚决态度,法官便以缺席审理的方式走完了庭审的流程。当然,王女士是第一次起诉离婚,同时又未达到法定的夫妻感情破裂标准,所以法院应该会驳回我方的离婚请求。需要等待半年后再次起诉才能离婚。但对于王女士来说,一次或两次诉讼才能离婚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是离婚时王女士能否同时得到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原来,王女士与被告结婚已经八年,期间生育了两个孩子。老大6岁,老二2岁。两个孩子一直在王女士父母的协助下由双方抚养。由于夫妻感情不和,双方经常发生矛盾,进而王女士提出离婚并希望得到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对于此事,被告的态度非常消极,多次拒绝协商离婚事宜,并明确表示:“如果王女士有能耐就去想办法,反正自己就是不同意,如果真的离了,则要把老大带走抚养。”相信大家都知道,在离婚案件中,如果涉及两个子女抚养的问题,法官通常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判决原、被告双方各抚养一个。原因很好理解——全都归一方抚养怕当事人精力不够,对孩子照顾不周。本案中,如果王女士什么工作都不做,那么最终的结果当然是各抚养一个孩子,而这个结果是王女士不想接受的。

      为了尽量争取,本离婚律师接受委托后做了大量的工作,包括取证、谈判等。但仍没有十足的把握。就在这时,转机出现了。原来,男方在一次争吵后选择了与王女士分居,独自去了外地生活。这就造成了王女士在其父母的帮助下独自抚养两个孩子的事实。结合被告的消极态度,本律师断定被告肯定不会参加诉讼,所以将会经历前后两次诉讼才能最终离婚。而只要王女士坚持始终独自抚养两个孩子,那么法官将认为男方没有责任心,不愿意抚养孩子。如此一来,王女士最终不仅能离婚,而且还能同时得到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于是,本律师果断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出所料,男方今天果然没有出庭。如果男方继续保持这种消极态度,我们离胜诉就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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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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