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男女双方往往为子女抚养问题争得不可开交。婚姻法有个明确的原则,即未满两周岁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虽然如此,但在审判实践中还是有例外情况的。对此,本离婚律师就为大家总结一下例外情况都有哪些。
1、男女双方协议子女抚养权归男方,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
2、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3、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4、因其它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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