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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未满两周岁的孩子可以判给男方抚养?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18 | 315 次浏览 | 分享到:

      在离婚案件中,男女双方往往为子女抚养问题争得不可开交。婚姻法有个明确的原则,即未满两周岁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虽然如此,但在审判实践中还是有例外情况的。对此,本离婚律师就为大家总结一下例外情况都有哪些。

      1、男女双方协议子女抚养权归男方,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

      2、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3、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4、因其它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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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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