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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夺子女抚养权时该证据如何运用?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17 | 340 次浏览 | 分享到:

      专业离婚律师往往擅于审查和运用证据,所以能够发现证据的真正法律价值并达到当事人的起诉离婚目的。以今天本律师为当事人张女士(化名)做子女抚养问题咨询时的一个细节说明如下:

      当事人张女士与男方结婚已经五年,儿子小刚刚满2周岁。由于男方自私且脾气急躁,导致双方长期感情不和。不仅如此,从儿子出生时起,男方便将照管孩子的一切事务推给张女士及张女士的父母,自己对家庭生活不尽任何义务。在一次争吵后,张女士决定离婚并争夺子女抚养权。为了说明男方不适合抚养孩子,张女士还特意拿出一段录像给本律师看。原来在前不久孩子因为夜里发烧38.5度而到医院就诊,陪同孩子的是张女士及张女士的父母。而男方则拒绝陪同,并在家里睡觉。看完病回到家后,男方发现医院给孩子开的药比较多,认为张女士的父母在乱花钱,于是以争吵的语调质问张女士的父母,但没有辱骂或者暴力发生。张女士在一旁偷偷用手机进行了录像取证。

      看完后,本律师询问张女士:“你认为这段录像中哪里可以用来证明男方不适合抚养孩子啊?”张女士则回答说:“你看男方握着拳头对我的父母吼叫,这不是脾气急躁吗?所以不适合抚养孩子。”听了张女士的回答后,本律师并不认可。理由是:每个人的脾气秉性都不相同,有急脾气,也有慢性子。只要脾气处于在一个正常范围内便无可厚非,不能以此认为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该录像中男方虽然说话比较急躁,但没有出格的话语和举动。如果按照张女士的观点将这段录像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恐怕对争夺子女抚养权没有任何帮助。所以应该换个角度审查并利用这份证据。比如该录像中男方在质问过程中随口说:“孩子不就是发点烧吗?哪个孩子没发过烧啊?我看孩子的病根本不严重,就没必要去医院。大晚上的你们这么折腾,吵得我都睡不好觉!”本律师认为这段录像证据最大的价值就在这句话里。这句话至少说明1、男方对孩子漠不关心,孩子发高烧也会拒绝带孩子就医;2、男方非常自私。在到底是要保证孩子的身体健康,还是要保证自己晚上睡觉的问题上,男方会舍弃孩子的健康而选择自己睡觉。这两点可以说明男方不适合抚养孩子。

       当然,上述录像只能为张女士在离婚诉讼中争夺孩子抚养权的证据之一,还需要准备其它证据。但从这件小事上可以看出:在离婚诉讼中一定要正确理解并恰当运用子女抚养权方面的证据。否则,再好的证据也发挥不出应有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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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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