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

              Divoce lawyers

      首 席 律 师​​
如何取得夫妻已分居的证据?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06 | 993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二年以上的情形是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重要依据之一,但在法庭上如果拿不出双方这方面的证据,对方又不认可则很难被法院所采信。为此,本离婚律师在此介绍一下就此问题的相关证据该如何取得。


起诉离婚的实践中,当事人仅向法院陈述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合而分居的事实,如果得不到对方的认可往往是无效的,双方各执一词,会导致法院无法认定分居事实,直接影响离婚判决的结果。因此处于分居状态的当事人应该收集分居的相关证据,比如证人证言,该证人证言最好是街道居委会的出具的;如果一方搬出去租房居住,也可以向法院提交房屋租赁合同与房东的证言,甚至在新住址居住期间所接收的信件、快递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分居的证据。

当然,最好的方法是采取律师见证的方式,同时订立分居协议,这种证据是最直接的证明,必要时也可以由律师代为取证。
版权属北京婚姻律师,欢迎您向婚姻律师咨询,北京离婚律师-北京最专业的离婚律师 http://www.bjlihun.com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国际大厦2003室

离婚律师咨询电话/微信号:13693697164
邮箱:
songjlvshi@sina.com
Q Q:120196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