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

              Divoce lawyers

      首 席 律 师​​
离婚时对方没有固定收入该如何确定子女抚养费?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17 | 392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问题,除双方在离婚调解书中自行达成约定的外,在法院判决中受男女双方在离婚时各自经济状况的影响很大,在有固定收入时一般会在满足子女正常需求的基础上以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确定。但对没有固定收入又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法官只能以法律原则为基础做自由裁量。

根据本离婚律师多年代理离婚案件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经验,对无固定收入又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在确定其应当支付的抚养费数额时,法官通常会按如下方式处理:

首先,可以按照政府规定的年平均收入(主要会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其次,如果其所在行业有年平均收入统计的,也可以按此来确定;最后,如果子女有残疾或有其它特殊情况的,要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上述标准都要满足一个前提,即能够满足子女生活的正常需求。
版权属北京婚姻律师,欢迎您向婚姻律师咨询,北京离婚律师-北京最专业的离婚律师 http://www.bjlihun.com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国际大厦2003室

离婚律师咨询电话/微信号:13693697164
邮箱:
songjlvshi@sina.com
Q Q:120196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