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离婚案件的当事人都会面临协议离婚与起诉离婚的选择问题。同时,很多人还会认为协议离婚更省事,但在本离婚律师看来却未必。
根据本律师多年来处理起诉离婚案件的经验来看,很多当事人都是经历了失败的协议离婚后才转后头决定起诉离婚的。有些对方当事人出于种种目的,虽然明知夫妻感情破裂,但仍假借与对方协商离婚事宜而拖延时间,到头来才明白对方根本就不打算协议离婚,凭白浪费了很多时间。有些当事人为此甚至被拖延了三、四年之久。
另外,有些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没能正确表述关于子女抚养、离婚财产分割等条款,导致离婚后再度引发子女抚养纠纷、子女抚养费纠纷、探望权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等许多问题。
由此看来,协议离婚应该未必就是最佳选择,所以在选择离婚方式时需要结合您的自身情况及具体情况来定。一般情况下应首先尝试协议离婚,并给自己一个最后期限。如果在最后期限到来前成功与对方达成一致,则应该找专业婚姻律师代为起草离婚协议。而当超过最后期限仍无法达成一致,则应果断提起离婚诉讼,将纠纷交由法院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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