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本律师接待了一对前来咨询协议离婚问题的当事人。咨询过程很顺利,双方基本明确了离婚协议的主体内容。然而,当本离婚律师在结束咨询并提醒双方应准备的文件时发现:男方应持有的结婚证已丢失。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呢?
其实办法很简单,根据婚姻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这对当事人只要拿着女方的那本结婚证,并由男方在办理协议离婚时写个书面的《遗失声明》即可。这是因为无论那一本结婚证都能够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状态,所以这对当事人的问题不算复杂。
假设离婚双方手中的结婚证都丢失了该怎么办呢?本婚姻律师认为:这种情况下除了双方均要提交《遗失声明》外,还要到相关机构获取自己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以此来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情况才能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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