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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于案件的认识和离婚律师不一致该怎么办?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5-08-22 | 14 次浏览 | 分享到:

今天本律师所要讨论的问题完全是作为离婚律师在办案过程中与当事人交流时的一点感受。众所周知,离婚律师在法律知识、诉讼经验方面远超普通人。再加上他们不仅见识过,而且亲自处理过各种各样案情,因此,离婚律师对于普通的离婚案件在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时便是心里有底的。就比如本律师从一开始就能够对案件未来的走向,可能出现的情况,乃至最终的结果都有较为明确的认知和判断。而这对于当事人来说却几乎是不可能做到的。由此便产生了当事人和离婚律师之间对于案件认识不一致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作为律师和当事人应该如何处理呢?本律师以目前正在经办的一个离婚案件为例做个说明。

男女双方虽然结婚多年,但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也已经分居了二年。二人都是普通工薪阶层,没有共同的房产、车辆等价值较大的财产。只有为数不多的一些存款及养老保险金等可供在离婚时分割。此外,二人还有一个女儿,目前已满十周岁,且和女方共同生活。女方委托本律师起诉离婚已经是第二次了。第一次由于男方不同意离婚,且不符合法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而被法院驳回。现在,本律师代表女方再次发起诉讼,请求法院准许双方离婚。而男方在本次诉讼中虽然同意孩子由女方抚养,但是声称:除非女方给他二十万元赔偿金,否则就是不同意离婚。

这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离婚案件了。然而,对于男方的态度,女方却很是担心。其认为:第一次诉讼便是因为男方坚决不同意而被法院驳回。现在男方又是这种态度,法官会不会因此而再次判决不准离婚呢?或者法官会不会如男方所愿,判令女方给其二十万元才能判决离婚呢?要知道二十万元是自己辛苦积攒多少年也无法攒够的数目。不仅女方担心,女方的家人也是如此。为此,女方的母亲还亲自给本律师打来电话询问案件的进展。

对于女方的上述问题,本律师早已向其解释清楚,其根本没必要担心。这是因为:首先,双方是第二次离婚,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即便男方再坚决不同意离婚,法官也会判决离婚。其次,男方所提出的二十万元离婚赔偿金要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因此,法官不可能支持。最后,属于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加起来也不过十几万元。离婚时平分是底线,在此基础上本律师还能以照顾孩子和女方利益争取多分一些。由此可见,女方所担心的事情在本次诉讼中是不可能出现的。

既然女方的担心不可能出现,那么女方为什么还是不放心呢?这就与女方缺乏离婚专业知识,又没有经验有关。除此之外,每个当事人对于案件中所关注的问题也不一样。在这位女士看来,赔偿男方二十万元是其无法承受的离婚代价。因此其认为需要反复向本律师强调。对此,本律师能够做的就是耐心讲解,帮助其缕清思路,劝慰其放心。毕竟本律师对于该案的裁判结果早已经成竹在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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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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