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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也难逃脱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3-07-15 | 490 次浏览 | 分享到:

离婚财产的分割相比,有关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其实更难解决。法官的法律尺度稍有偏差,便会损害到夫妻一方或者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离婚律师认为,夫妻共同债务之所以较难解决乃是因为每个人的道德差异所致。比如有的夫妻恶意串通,假借一方名义对外举债,钱到手后便转给另一方并离婚。待债权人索要时,借债的一方便声称自己没钱偿还,而且与配偶无关,因为自己已经离婚了。再比如有些人不是与配偶串通,而是与外人恶意串通、虚构债务,然后再配合债权人所发起的诉讼,并在法庭上主动承认这是夫妻共同债务,然后让一头雾水的配偶与其承担共同偿还债务的责任。借此来达到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正因为现实生活的复杂性,所以法官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时往往十分谨慎,不仅需要仔细核对证据,而且要根据自己所积累的生活经验,对债权人、欠债方以及欠债方的配偶之间的关系进行认真审查。比如下面这个案件。

男女双方结婚多年。在一次小区居委会举办的活动当中,男方结识了一位女邻居。当得知这位女邻居是一位成功的商人后,这对夫妻便打起了坏主意。经过一番盘算后,男方主动接触这位女邻居,并利用其刚离异不久,情绪不佳而主动讨好她。经过一番尝试和努力后,男方终于与其出轨。数月后,男方突然又开始突然无故疏远她,这让不明就里的女邻居很是着急。看到时机成熟后,男方声称二人的事情被自己的老婆发现了,现在正寻死觅活的折腾,但是只要给其补偿100万,便可以和男方离婚。而自己拿不出这么多钱,因为所有的财产都被自己的老婆把持着。看到心上人因为与自己的事情而形容憔悴。这位女邻居当即表示可以给男方一百万。男方听到后心中窃喜,但是表面上却推辞再三。最终,男方同意接受并表示自己离婚后一定会凭自己的本领挣钱来偿还。幸亏这位女邻居留了个心眼,当即让男方写下借条一张。拿到借条后,男方如愿收到100万元的转账。

再后来,男方虽然办理了协议离婚,但是其与女邻居的关系也急转直下。见此情景,这位债权人便开始讨债。没成想男方拿出一份离婚协议书。上面赫然写着:“全部财产均归女方所有。”男方借此扬言没钱还债。至此,这位女邻居才如梦初醒——自己是被这两口子合谋给算计了。于是聘请本律师发起诉讼讨债。

对于上述案件,本婚姻律师经过一番调查与分析后发现:男方的确如离婚协议所述,将连同上述100万元与其他财产在离婚时全部给了其前妻。然而,正因为其将所借来的款项转账给了前妻,故该债务应该被法律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上述结论,也许有些人会质疑——对于借债,男方的前妻完全可以在法庭上以自己不知情、未在借条上签字而抵赖啊?对此,本律师认为:虽然其不知情、未签字,但是这笔钱的用途却可以被定性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男方与其前妻在离婚时约定了这笔钱的用途是归前妻所有。换句话说,夫妻离婚也属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一部分,只不过这是他们最后的夫妻共同生活而已。既然如此,离婚时分割财产的行为便是他们即将结束夫妻共同生活前的共同行为之一。因此,将这笔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不仅从情理上说得通,从法律上也没问题。

最终,法院支持了本律师的观点,判令这对曾经的夫妻,现如今的共同被告对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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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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