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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利用家庭暴力的证据在第一次诉讼中便让法官判决离婚?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3-07-09 | 400 次浏览 | 分享到:

在起诉离婚案件中,很多原告所关心的一个问题是:自己能否通过第一次诉讼便将婚离掉?其实这对大多数离婚案件的原告来说都是比较困难的。原因在于立法者希望尽可能地维护婚姻的稳定,而不是任由当事人想离婚便离婚。为此,我国法律在以夫妻感情破裂作为离婚的必要条件,并在此基础之上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几类属于感情破裂的情况。其中的一个与家庭暴力有关。今天,本律师就借一起此类案件来分析一下如何利用家庭暴力的证据在第一次诉讼中便让法官判决离婚。

男女双方属于离婚后又复婚。在第一次婚姻当中,双方生育一子。由于男方脾气暴躁,经常对女方使用家庭暴力,女方最终提出离婚。离婚后,女方带着孩子前往美国工作和生活。经过三年的分开后,男方有所悔悟,于是请求复婚。女方被男方的诚意所打动,于是请假带着孩子回国与男方重新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然而,在此期间女方再次陷入了男方的暴力之中。不仅自己经常会被殴打、辱骂,而且连年仅八岁的儿子也成了被殴打对象。认识到根本无法与男方共同生活后,女方便委托本律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位女士并不想借家庭暴力的问题向男方索赔,而且双方短暂的复婚后也没有积攒下什么财产,其唯一的希望就是尽快与男方离婚,越快越好。

既然当事人希望能够尽快,本离婚律师自然也没有耽搁的理由。看来要想尽快离婚就必须要围绕男方的家庭暴力问题做些工作了。为此,本律师收集了如下证据:

一、复婚后女方被男方殴打后报警所形成的报警记录以及伤情鉴定与就医记录。

二、男女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其中显示男方认可在第一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己就经常对女方使用暴力,并因此导致离婚。

三、孩子的证人证言。

在上述三个证据当中,本律师想要说明的一点是:单凭男女双方复婚后的一次报警记录是不足以让法官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原因在于无法证明暴力的经常性亦或只是偶然。而且女方因此所受伤害非常轻微。因此,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和孩子的证言也是非常重要的。虽然在微信聊天中男方承认其所实施的家庭暴力都是发生在复婚之前的第一次婚姻当中,但是由此可以让法官推断出——如果判决不准离婚,双方继续生活在一起话,男方应该会像之前那样经常实施家庭暴力。另外,孩子虽然年仅八岁,但是法律允许其提供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证言。本案中,孩子将自己亲眼所见向法官进行的陈述也是有效的证据。

最终,法官采信了本律师提供的上述全部证据。仅开庭一次便判决双方离婚。我的当事人如愿带着孩子回了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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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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