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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个人房产另一方在离婚时能否请求分割?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3-06-30 | 499 次浏览 | 分享到:

有关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本律师曾经处理过很多。总结下来这些房产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婚前个人所有的房产与婚后共同所有的房产。并非婚前个人所有的房产在离婚时对方根本无法分割,因为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为了便于理解,本离婚律师先举两个案例:

案例一

男方婚前便全款购买了一套房产。双方花费了将近20万元对其进行了装修。现在,双方因为感情破裂而准备离婚。问题是:女方是否有权要求分割上述房屋?

对于该案,本律师认为关键点在于婚后双方进行了装修。由于装修而使房屋升值,对于房屋新增加的这部分价值,女方是有权要求分割的。鉴于房屋的所有权归属男方,且该部分的价值远远高于装修所带来的附加价值,因此,女方提出的诉讼请求应该是:男方就装修部分的现价值给予自己一半的补偿。

假如双方婚后并未共同出资进行装修,则女方无权分割该房屋。

案例二

男方婚前以首付款120万元,并贷款200万元的方式购买了一套房屋。婚后男女双方继续共同偿还贷款。截至离婚时,双方共同偿还了30万元贷款本金。对此,女方是否有权要求分割该房屋?分割方式又是什么呢?

对此,本婚姻律师认为:女方可以就已偿还的30万元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升值部分请求男方向其进行补偿。最基本的道理是女方对该房屋做出了贡献。

由上述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即使房屋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只要在婚后另一方做出了贡献,无论是装修还是帮助还贷,那么双方在离婚时便可以就这些贡献及因此所带来的增值部分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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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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