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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证明自己的居住情况?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3-06-10 | 1123 次浏览 | 分享到:

本离婚律师今天决定来聊聊居住证明的问题。为什么要谈这个问题呢?因为它是您起诉离婚前的一个必须准备的文件。否则,毫无疑问地法院会拒绝受理您的案件。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原告要想发起离婚诉讼,必须要选择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而法院管辖权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地域。通俗的讲就是:您要想让某个法院受理您的离婚案件,必须要证明您或者被告的居住地或者户籍地与该法院有关系。

由于人户分离的情况非常普遍,户口本或者身份证虽然能够让您一时地能够把案件递交给法院,但是迟早会因为法院的审查或者被告的异议而导致您的案件被移送走。因此,本律师今天要聊的乃是真正能够证明当事人居住情况的证明。这些证明通常是:

一、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居住情况证明。根据本婚姻律师的经验认为:此类文件虽然是一种很好的居住证明,但是由于出具者的水平有限,其内容往往不够规范,因此仍可能在后续的诉讼过程中产生麻烦。

二、物业公司出具的居住证明。每个物业公司都有自己格式化的居住证明表格,其未必能够满足发起离婚诉讼之用。

三、租房合同加租金交付凭证。

四、暂住证、暂住人口信息登记表,以及居住证。

五、辅助证明。必然燃气、水电费账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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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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