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位身在美国的女士向本律师咨询其与正在鉴于服刑的男方协议离婚的问题。这位女士与男方结婚多年。二年前,男方因犯罪被判五年有期徒刑。现在江苏省某监狱服刑。经过协商,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女方本打算回国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故向本离婚律师咨询相关事宜。
对于协议离婚这个方案,虽然法律并没有禁止服刑人员办理协议离婚。然而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存在着诸多的困难。最主要的困难有:
一、男方是服刑人员,其户口已被注销。因此其在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能够证明其身份。对于这一点,服刑人员通常需要向监狱部门申请,由监狱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二、根据法律规定,协议离婚双方需要亲自办理,不得代理。这就造成一个问题——男方是被限制人身自由的。虽然实践中曾有监狱押解服刑人员去婚姻登记处,甚至婚姻登记处前往监狱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但是这并非是有规定可循的做法。所以,女方只能尝试。
鉴于女方身在国外,而男方正在服刑,本律师认为最简单的解决办法应该是女方委托律师向中国法院起诉。采用这种方案,法院肯定会受理,同时,女方也可以不必亲自回国应诉,交给律师代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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