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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应否提交答辩状?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3-01-03 | 495 次浏览 | 分享到:

提交答辩状是在起诉离婚案件中,被告面对原告的起诉,在法定期间提交书面抗辩理由的诉讼活动。根据法律的规定,提交答辩状是被告的一项权利。然而,站在被告的立场上来看,本离婚律师是不赞同被告行使该权利的。为了防止被告对我们工作积极性的质疑,本律师通常会提早告知为什么我们不赞同提交答辩状,而是选择在法庭上口头答辩。接下来,本律师就来谈谈其中的原因。

根据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而这十五日的时间通常是在正式开庭审理之前。也就是说,根据法律的规定,被告要在法院正式开庭审理之前尽早提出答辩状。

为什么立法者希望被告要尽早提出答辩状呢?本婚姻律师根据多年来的办案经验认为:被告提早亮明自己对于诉讼的态度,抗辩的理由可以为原告在开庭前更充分、更有针对性地准备参加庭审。而当事人诉前准备充分的结果自然会让法官审理案件更顺畅,便于法院提高审判效率。

分析了一通之后,我们不难发现——提交答辩状的最终目的是方便法官审案。然而,如果仅是方便了法官也就罢了,关键在于,被告提交了答辩状之后还让原告提前了解了被告的抗辩理由以及诉讼策略。鉴于原、被告知之间是相互对抗的,帮助了对手自然也就意味着损害自己的利益。既然是这样,作为被告为什么还要提交答辩状呢?法律上虽然将提交答辩状规定为被告的一项诉讼权利,然而,本律师无论如何也感觉这更像是加给被告的一项义务。

现实中,有些律师虽然不善于打官司,但是善于糊弄不明就里的当事人。尤其是心里早就明白胜诉无望的案件。这类律师尤其要把表面功夫做足。就比如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去写一篇洋洋洒洒上万字的答辩状,或者代理意见。这么干会让当事人误以为律师对自己的案件很上心,工作很努力。殊不知这些东西对于同样对法律了如指掌的法官或者对方律师来说根本不会去看。因为这在他们看来那都是正确的废话,对于解决个案来说毫无意义。换句话说就是这类律师是在把精力用来对付自己的当事人,而非对付对方或者法官。这种做法在诉讼代理中是最不应该的。因为这么干便是违反了律师要最代表己方当事人利益的根本要求。

个案的解决,或者胜败的关键其实就是屈指可数的几个关键点。针对这几个关键点制定诉讼策略,做好证据准备,在法庭上紧抓不放并获取诉讼优势的话,只要在其它问题上不犯常识性错误,避免前后矛盾的话,胜诉便是囊中之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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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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