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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签订离婚协议书,但其中的约定不一定有效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15 | 1077 次浏览 | 分享到:

男女双方一旦选择协议离婚就一定会签署离婚协议书。根据本律师多年的办案经验来看,并非所有签了字的离婚协议都有效,有很多离婚协议因违背法律规定而最终被认定为无效。关于如何避免离婚协议无效的问题,本离婚律师提醒大家如下几点需要注意:

首先,离婚协议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签字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正式离婚登记手续后才能生效。这是因为离婚协议是一种附生效条件的协议,相关解释在本婚姻律师以前撰写的文章中多有论述;

其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双方约定仅由一方承担,这种约定是不能对抗债权人的。因为法律要考虑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防止夫妻利用离婚协议恶意逃避债务。即如果债权人不认可你们的离婚协议约定,法院仍会判决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

再有,很多夫妻在离婚协议的财产约定中会处理本属于他人的财产,比如处理父母的房产或租住的国家或单位的房产。这种约定肯定也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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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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