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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子女压岁钱与离婚财产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2-01-28 | 846 次浏览 | 分享到:

多年前,本离婚律师曾经讨论过压岁钱与离婚财产之间的关系。恰逢年近岁末,春节将至。昨天又有一位即将离婚的当事人在咨询时提到了能否将子女的压岁钱作为离婚财产进行分割的问题。为此,本律师认为有必要再次讨论一下。

作为许多中国人的传统习俗,过年给小孩子压岁钱是一种再正常不过的活动。通常在过春节时由长辈将钱用红纸包好,交个小孩子。寓意为借此取出不吉利的东西,保佑小孩子来年的平安。虽然这是一种传统习俗,但是作为法律专业人士,本婚姻律师认为还是可以从法律的角度来解读其中的法律关系。该法律关系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就是:长辈将一定数额的金钱赠予给了小孩。且一旦赠予完成便具备法律效力,小孩子便获得了对这笔钱财的所有权。也就是说,这笔钱财的所有人变更为接受赠予的小孩子。

既然法律关系如此明确,为何在离婚案件中仍然有父母认为压岁钱是可以作为离婚财产予以分割的呢?本律师认为这其中的原因既有法律知识的欠缺,也有中国人根深蒂固的由“亲亲尊尊”的封建等级思想引申出的认为子女乃是父母的附属品的错误认识。根据该错误认识,既然子女都是父母的附属品,那么子女的财物当然归父母所有。之所以说这种错误认识根深蒂固,并非毫无根据,甚至在我国的法律中也会折射出一些影子。比如我们经常关注的新闻中,父母或者(继父母)虐待子女,甚至造成严重伤害乃至死亡。对于如此恶劣的犯罪行为,大家可以查看一下犯罪嫌疑人的最终量刑结果如何。再比如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因虐待致人重伤、死亡的最高量刑也才是7年而已。对于这种对未成年的身心均会造成严重伤害的犯罪,其量刑尺度和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过失致人死亡等犯罪的量刑尺度相比较后,我们可以发现虐待儿童的犯罪量刑尺度不可谓不轻。本人虽是离婚律师,但毕竟系统学习过法律,对刑法也略知一二。据此分析,造成如此量刑结果的根源除了立法者寄希望于所谓的父母子女关系在未来还可能恢复、争取家庭和睦外,应该或多或少地与上述早应被抛弃的传统封建等级思想有关系。

话题扯得有点远,刑法的问题本律师不想过多地讨论。现在让我们再来看一下民法中关于儿童财产权的保护。值得庆幸的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儿童与成年人一样,合法的财产权也会受到保护。也就是说,儿童对财产同样可以拥有所有权。即便是父母,也无权随意侵夺。如前面所谈的压岁钱问题,既然未成年人也是压岁钱的受赠人,从其收到压岁钱时起,便拥有了对于压岁钱的所有权。这个权利独立于父母。因此,父母对于这笔钱只能基于监护人的资格帮助管理,而不能侵夺,甚至视为是自己的财产而随意处置。

讨论清楚上述道理后,当事人关于离婚时能否分割孩子的压岁钱的问题便很好回答了。答案就是:不能分割。离婚后、孩子成年之前父母只能基于孩子的利益而代为管理。为了便于区分这笔钱财,本律师建议不妨将其存入孩子个人名下账户。本质上讲,法律是注重权利界限的。在这一点上,每个人都应该随时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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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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