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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抚养能力想当时,孩子应该归谁抚养?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2-01-05 | 906 次浏览 | 分享到:

法官在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时通常会对男女双方的抚养能力进行比较。比如孩子经常由谁来陪伴?当事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如何?是否有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恶习?是否有时间照顾孩子等。那么,对于在上述方面均相当的情况下,法官又该如何判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呢?对此,本离婚律师以曾经代理过的一个案件为例做个简单的讲解:

男女双方结婚多年,婚后共同在北京市西城区居住生活。男女双方均为某单位员工,他们育有一子当时在上小学一年级。由于婆媳矛盾影响了夫妻关系,女方进而向法院起诉离婚。对于离婚问题,男方并不反对,但是对于子女抚养问题,双方却争执不下。该案法官发现:男女双方无论从经济能力、时间精力及对孩子的日常陪伴方面均大体相当。而孩子尚不满八周岁,也无法征询孩子的意见。同时,双方在闹离婚期间也没有分居,因为双方在北京只有通州这一套房产。分居并在北京租房居住对他们来说经济压力太大。这种情况无论对法官,还是对于婚姻律师来讲都是比较难以解决的。于是,本律师决定先搁置子女抚养问题上,转而解决离婚房产问题。根据与男方商定的诉讼策略,我们要争取西城区房产的所有权,同时给予女方折价款。由于男方的父母经济能力不错,愿意在这方面提供帮助。于是我方当庭请求法官将房屋判归我方所有,并给予女方补偿。女方及其家人则不具备获得房屋所有权,并向男方支付房屋折价款的。本想在卖房后与男方分割卖房款的女方看到可以省去繁琐的卖房过程自然很乐意,于是接受了我方的提议。

房产分割问题解决的同时,法官看似随口提出的一个问题却引起了本律师注意。

法官:“原告(女方),房子既然给了男方,你离婚后准备住在哪里呢?”

女方:“我回通州,和我父母一起住。”

法官:“孩子在西城区上学。如果把孩子判给你,你怎么照顾孩子呢?”

女方此时意识到了什么,有些迟疑,但仍然顺着其第一个回答的思路说:“我可以每天接送孩子,也可以让孩子转学去通州上学。”

看来不仅本律师在随时关注并择机会解决子女抚养问题,法官原来也是如此。女方的回答终于给了本律师抓住其漏洞的机会,于是补充发言道:“既然女方离婚后会去通州居住,并每天接送往返西城和通州两地,势必对孩子造成诸多不利的影响,比如孩子要起早贪黑地奔波在路上。即便女方将孩子转学到通州,也是在改变孩子早已习惯的学习生活环境,同样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不利。总之,离婚后女方的抚养条件将发生重大便化,且不利于抚养孩子。”听了本律师的发言后,女方如梦初醒,还想辩解什么,但为时已晚。一切辩解均无力改变现有局势。

就这样,法官最终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我的当事人。从这件事情可以看出:虽然诉讼时男女双方抚养孩子的能力相当,但并不代表离婚后也是如此。只要有耐心,并且善于捕捉机会,对方迟早会出现“漏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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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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