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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去世后孙子能否由爷爷奶奶抚养?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1-12-29 | 1180 次浏览 | 分享到:

昨天,本离婚律师接到一个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咨询电话。其中所涉及的问题是孩子的爷爷奶奶准备与孩子母亲争夺抚养权的问题。

该案的情况大致是:男女双方婚后育有一子,现年5岁。从出生至今,孩子的爷爷奶奶都在帮忙照顾,与孩子有深厚的感情。本来幸福的家庭,却由于男方的意外去世而破裂。由此便面临一个问题:儿子去世,儿媳必然面临带着视作珍宝的孙子另过的现实。于是,老人便找到儿媳协商——能否将孩子交给他们抚养?这个要求被儿媳断然拒绝。既然无法协商,唯一的办法便是诉诸法律。这对老人能想到的理由便是:孙子长期都是在他们的照顾下成长的。

对于上述纠纷及老人的理由,本律师认为法律很难支持老人的要求。根据我国法律关于监护的规定,父母是孩子的首选监护人,只有当父母均已死亡或者有明显不适合担任监护人的情形时,才可以由其他人代替。本案中,孩子的生母尚在,且不存在明显的不适合担任监护人的情形,自然轮不到孩子的爷爷奶奶来代替。另外,从孩子的健康成长角度来考虑,跟随父母成长的孩子通常是更能获得健康的身心的。

综上,无论是从法律的角度,还是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来看,老人们想要通过诉讼争得孩子抚养权的打算都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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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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