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

              Divoce lawyers

      首 席 律 师​​
妻子经营蛋糕店负债后丈夫有义务帮助偿还吗?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1-06-27 | 1205 次浏览 | 分享到:

最近,本律师在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处理了一起以妻子为债务人,以丈夫为连带清偿人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该案的大致情况是:我的当事人(男方)与女方原本为夫妻。由于夫妻感情破裂而于前年协议离婚。然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经营着一个蛋糕店。由于经验不善,女方曾经向朋友借款8万元用于支付房租,且至今未还。现债权人将男女双方一并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债务。

对于该案,男方认为自己虽然与女方曾经是夫妻,但是感情早就有问题。由此导致双方长期分居,各过各的。对于女方欠债之事完全不知情。现在债权人要求共同偿还债务对自己是不公平的。

经过一番了解,本离婚律师发现:女方借贷之时正处于夫妻分居期间。且女方从未将其经营收益拥有共同生活。同时,双方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对于离婚财产及债务有明确的约定。比如:“蛋糕店所有权全部归女方所有”。再比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发生的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另外,债权人为女方的好友,对于女方离婚之事早就知情。

基于上述事实,本律师认为该债务虽然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却并非夫妻共同债务,乃是女方的个人债务。

该案经过法院的审理后于日前作出了判决。该判决支持了本婚姻律师的代理意见,判令由女方独自承担债务偿还责任,对于债权人要求男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请求,不予支持。

版权属北京婚姻律师,欢迎您向婚姻律师咨询,北京离婚律师-北京最专业的离婚律师 http://www.bjlihun.com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国际大厦2003室

离婚律师咨询电话/微信号:13693697164
邮箱:
songjlvshi@sina.com
Q Q:120196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