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在北京地区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时需要到一方户籍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一方为外国人的则需要到北京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现在,这种情况在离婚案件中即将发生变化,本离婚律师发现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当事人从2016年7月1日起将可以到北京市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登记。下面就在离婚指南栏目中为大家介绍一下:
1、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北京市的内地居民之间;
2、常住户口在北京市的内地居民同外国人、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及华侨;
3、部队驻地或者入伍前常住户口在北京市的现役军人:
4、双方或者一方工作地或者生活地在北京市的外国人、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及华侨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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