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本律师团队办理了一起涉及分居期间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案件。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法院最终判决对被告少分财产。
该案的情况大致是:我们的当事人(女方)与男方结婚已经五年。由于性格不合,婚后经常发生争吵,并于三年前开始分居。女方搬回了自己的娘家居住,而男方则随后将自己的父母接来共同生活。为了达到多得离婚财产的目的,男方在分居期间分数笔向自己的母亲转账共计32万元。原本以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没成想女方借口回家拿换季衣服的机会将录音笔放在了客厅沙发垫子下。由此,女方从录音中得知了此事。
眼看男方已经采取措施意图损害自己的合法财产权益,女方便委托本离婚律师向法院发起了诉讼。在诉讼中,我以该录音为证据,请求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就被转移的财产对男方予以少分。
面对该录音证据,男方无法反驳,只得承认。经过对银行资金账户的核查,确定男方在分居期间累计非法转移夫妻共同财产32万元。
最终,法院在判决离婚的同时,判令男方就该被转移财产向女方补偿22万元。官司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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