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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起诉离婚案件中通常有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对方婚内出轨?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11-27 | 1657 次浏览 | 分享到:

在本律师所代理的离婚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一方婚内出轨所导致的。由于婚内出轨会严重伤及夫妻感情,所以受害者一方往往希望离婚律师能帮助他们在法庭上证明对方的出轨行为,以期能将责任归于对方,并在索要离婚赔偿时获得法律的支持。

根据本婚姻律师多年办案经验认为:在法庭上承认自己出轨的当事人毕竟是少数,所以诉前收集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才是关键。毕竟在没有证据、法官也不可能了解您的家事的情况径行认定对方存在出轨行为。由此可见证据在离婚诉讼,乃至离婚赔偿问题上的重要作用。通常情况下,可以证明对方存在婚内出轨行为的证据有以下几种。

一、保证书、悔过书。此类证据通常是在出轨行为刚被发现,对方尚措手不及,不知该如何应对时留下的。这类证据在法庭上一般都会被法官采信,除非您获得该证据的方式违法。比如该证据时在您采取胁迫的方式,违背其对方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所取得。

二、电子邮件、微信、QQ等电子证据。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证据往往来自于对方的手机或者邮箱,如何有效保留下这些证据是个专业问题。您总不能强迫对方在法庭上自动打开自己的手机或者电子邮件来为您作证吧?

三、照片、录像。此类证据往往发生在捉奸现场。虽然该证据可以证明对方存在出轨行为,但您的捉奸行为有可能因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隐私而导致该证据不合法,而不能被法院所采信。此外,您也有可能在日常生活中无意翻看了对方的手机,发现其中一些与异性的暧昧照片而误以为这就是对方出轨的证据,其实不然。比如本律师曾经代理的一起离婚官司中,女方用自己的手机翻拍了男方手机中留存的一张男方与女同事坐在桌前庆祝生日的照片。然后在法庭上出示,以期证明男方在婚内有出轨行为。对此证据,本律师仅凭两点质疑便轻松反驳:1、该证据系翻拍未知者的手机所得,并非原始证据。2、同事之间基于友谊而共同庆祝生日属于正常交往,无法证明双方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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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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