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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债权仍可以起诉要求分割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9-25 | 1471 次浏览 | 分享到:

今天,本律师接受了一位打算发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的女士。这位女士与前夫于半年前因夫妻感情破裂而办理了协议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就房产、公司股份、存款、车辆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做了约定。然而,这位女士最近偶然得知男方曾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其朋友出借共86万元。后因债务人没能按期还款,男方又在离婚后向法院起诉,并获得了胜诉的判决。

对于上述情况,这位女士认为上述债权应该属于夫妻共同债权,自己有权要求分割。男方则认为双方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均已在离婚协议中做了约定,该情况表明女方已经放弃了对于债权的分割,故拒绝女方的要求。

本离婚律师认为:这位女士是否有权利要求分割债权的前提是要看离婚协议书中是否有相关内容的约定。通过审查离婚协议,本律师发现其中并未明确提出该债权的处理问题。之所以现在会发生纠纷,原因在于女方并未充分了解男方个人控制的财产情况。对于男方银行账户内大额资金的往来不知情。而是通过法院的民间借贷纠纷判决才发现该债权的存在。

既然协议离婚时女方对于该债权并不知情,自然也无法在离婚协议书中处理。既然没有处理该债权,自然可以在离婚后另行起诉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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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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