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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对于诉讼离婚的重要影响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9-20 | 1442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我国婚姻法律的规定:实施家庭暴力,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施家庭暴力的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条件之一。其足以影响法官作出离婚判决。

      既然家庭暴力对于离婚诉讼的影响如此明显,本离婚律师认为有必要详细谈谈家庭暴力的法律含义。

      所谓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首先,家庭暴力应该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结婚前及离异后的男女之间的暴力行为不应被认为是家庭暴力。

      其次,与某些人的认识不一致的是:婚姻法律上的家庭暴力并不包括所谓的“冷暴力”,法律意义上的家庭暴力还是应该以主动攻击为主。比如殴打、谩骂、威胁等。

      再有,家庭暴力应该是一种经常性或者虽然并不频繁却给对方造成了严重的伤害。本婚姻律师凭经验认为,法院目前掌握家庭暴力构成尺度往往会以公安机关的轻微伤为界限。当遭受暴力方受到轻微伤以上的严重伤害时,法官基本上可以认为原、被告之间存在家庭暴力。

      最后,家庭暴力的法律后果有以下几个方面:

      1、法官会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可以判决离婚。甚至在某些离婚案件中,即使作为被告的家庭暴力受害方不同意离婚,但如果家庭暴力严重到一定程度,或者对其存在潜在的严重后果时,法官为了避免该严重后果的出现,仍然也会不考虑被告的意见而直接做出离婚判决。

      2、离婚时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有权要求离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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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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