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房价高企,使得很多年轻人无力负担。于是很多年轻人的父母会选择支付首付帮助子女在婚后购房。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由此导致在很多离婚案件中,随着子女婚姻关系的解除,父母的出资也“打了水漂”。
对于上述情况,在法律上是否有挽救措施呢?对此本离婚律师认为还是可以尝试一下的。以本律师曾经处理过的一起离婚案件为例说明如下:
我的当事人小王(化名,原告)与女方结婚多年。结婚之初,双方决定购买一套位于北京市大兴区的房屋。由于房屋价款较高,两个人便向小王的父母求助。儿女有困难,做父母的自然会提供帮助。于是小王的父母便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首付款132万元汇至女方的银行账户内。随即,女方又将该笔资金转账给了开发商。后该房屋登记在了男女双方名下。现夫妻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关于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上,女方主张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该平分。而小王及其父母则认为首付款应该是赠与给小王的,与女方无关。为了将损失减到最小,小王在其父母的陪同下找到本律师寻求帮助。
了解了案情后,本婚姻律师认为小王的父母应该转换思路,尝试在收集证据的基础之上,将首付款定义为借款,并在儿子、儿媳尚未离婚前起诉要求他们双方共同偿还借款。于是,在本律师的指导下,小王的父母在收集借款的证据并发起诉讼后,经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审理后判令小王夫妻共同偿还借款130万元。
挽回了首付款的损失后,本律师随即又代理小王发起离婚诉讼。最终,法院解除了双方的婚姻关系并平分了房屋。
通过这两个诉讼,本律师成功为小王及其父母将损失减到了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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