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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均不申请评估鉴定时法官如何处理离婚房产?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7 | 975 次浏览 | 分享到:

最近,本律师正在处理一起涉及离婚房产如何分割问题的婚姻官司。在该案中双方为一套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价值有争议,但又由于双方采取的处理方式,而引发出一个问题,即双方的对于房屋价值所选择的处理方式能否影响法官对于离婚房产的分割?

该案的大致情况是:我的当事人(女方)与男方结婚多年。婚后双方共同出资300余万元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并登记在女方的名下。由于男方存在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女方委托本离婚律师诉至法院。虽然男方同意离婚,但要求分割上述房产。

根据上述情况,法官照常需要首先要确定房产价值。经询问与协商,双方对于房产目前市场价值的认识存在30万元的差额。鉴于此,法官又询问双方是否申请对房屋进行评估鉴定。男方的答复是:既然女方起诉离婚,那要由女方申请鉴定,自己是不会申请的。

由于女方想要得到该房屋的所有权,但拿不出足够的补偿款给男方。于是女方也拒绝作为申请人提出鉴定申请。法官见此情形便不再询问。

由于双方对于房屋价值所采取的均不申请鉴定的处理方式,本婚姻律师认为法官很可能不会在本案中分割房屋。最终的判决结果印证了本律师看法,法官果然没有处理该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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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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