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中最重要的一项财产就房产,所以男女双方通常都会为离婚房产如何分割问题而争议不断。然而,要想让法院能够最终处理离婚房产,则首先需要提交合法有效房产登记信息作为基本证据,这就需要当事人去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查询。本离婚律师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查询离婚房产信息的相关政策。
一、有权查询的主体:房屋所有人、利害关系人及他们委托的律师、代理人;
二、查询时需提交的材料:
(一)房屋所有人需提交:
1、查询申请书;
2、身份证明材料。
(二)利害关系人需提交:
1、查询申请书;
2、身份证明材料;
3、构成利害关系的相关协议或起诉后的案件受理通知书。如不能提供,则查询内容会受限。
(三)接受房屋所有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委托的人查询需提交:
1、查询申请书;
2、委托双方身份证原件与授权委托书。
(四)律师查询需提交:
1、查询申请书;
2、委托双方身份证原件与授权委托书;
3、律师证、律师调查介绍信或调查令。
三、可以查询的内容:
(一)房屋所有人可以查询:
1、权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公民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特定主体身份信息;
2、房屋具体坐落位置信息;3、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4、不动产单元号。
(二)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
1、不动产的自然情况;
2、不动产是否存在共有情形;
3、不动产是否存在抵押权登记、预告登记或者异议登记情形;
4、不动产是否存在查封登记或者其他限制处分的情形。
(三)接受房屋所有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委托的人可以查询的内容以所有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自身查询权限为基础并以授权范围为准。
(四)律师作为受托人除享有法院调查令授权范围内的查询权限或者与接受房屋所有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委托的人的同等查询权利外,还可以查询:
1、验证被查询不动产权利主体名称与登记簿的记载是否一致;
2、不动产的共有形式;
3、要求办理查封登记或者限制处分机关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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