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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方拒腾房怎么办?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6 | 216 次浏览 | 分享到:

      今天,本律师接待了一位前来咨询离婚房产问题的江女士(化名)。她于日前经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判决离婚,双方婚后购买的一套房屋也判给了江女士,同时规定江女士需向男方支付房屋折价款120万元。对于该判决,男方非常不满意,但其并不提起上诉,而是继续占据涉案房屋拒绝搬出,并声称:“除非江女士向其支付150万元,否则坚决不腾房。”双方为此僵持了已近两个月。江女士曾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却以离婚判决中并未写明腾房问题,而不予立案。

      对于类似江女士的情况,本离婚律师之前曾处理过多起,法院执行部门不予立案的做法是没问题的。这是因为:虽然法院将房屋判给了江女士,江女士也因此获得了房屋所有权,但离婚判决书却不能对此后的侵权行为做出判决。因为男方这种侵犯江女士房屋所有权的行为只能在双方离婚后才有可能发生,在离婚之前,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男方也是房屋的合法所有人,其居住在房屋内是不存在侵权问题的。正因如此,法院在涉及房屋归属问题的离婚判决书往往不载明对方腾房的义务与期限,因此就不具有强制执行的内容。

      综上,本婚姻律师认为江女士应该另行提起排除妨碍纠纷的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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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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