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北京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报最高人民法院同意,中央编制办批准设立的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8月6日成立,同年8月21日起正式受理北京市朝阳区、顺义区、通州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县六个区县内包括离婚上诉案件在内的各类民、刑事各类案件。
由于根据相关婚姻法律的规定一审婚姻案件均由基层法院审理,故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负责对不服上述地区基层法院关于离婚案件的一审判决、裁定而提起的上诉进行二审。该院办公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32号, 联系电话:010-84773022,邮编:100012。
版权属北京婚姻律师,欢迎您向婚姻律师咨询,北京离婚律师-北京最专业的离婚律师 http://www.bjlih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