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本律师接待了一位前来咨询离婚房产分割问题的女士。她与男方于7年前协议离婚。离婚前,男方私自通过单位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但由于单位拖拉而一直未办房产证,女方对此也不知情。离婚后,这位女士偶然得知实情,于是找到男方交涉离婚房产分割问题。
对于这位女士遇到的问题,本离婚律师认为:虽然购买房屋的行为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并未办理房产证,所以目前尚不能以男方为被告起诉要求确定房屋所有权归属。所以这位女士应该想办法先把房产证办下来,然后起诉分割房产。在此之前,这位女士可以尝试与对方就房屋未来产权归属签订一份财产协议,以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版权属北京婚姻律师,欢迎您向婚姻律师咨询,北京离婚律师-北京最专业的离婚律师http://www.bjlih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