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在都在婚后贷款购买了房产。随着婚姻关系即将走到尽头,双方在离婚诉讼中往往会为谁继续偿还离婚房产的贷款而发生争议。其实从法律上来说,任何一方名下银行账户内的存款一般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在法院判决离婚前,这些存款用于偿还房贷属于正当的生活支出,不会被法院追究。如果没有用于还贷,那么这些存款留到离婚时便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被分割。但是,在现实诉讼中,当事人都习惯于保护自己所能控制的财产,意图让对方少分。于是在离婚诉讼中为了谁出钱继续偿还房贷的问题便会争执不休。
如果您恰好是正为此问题纠结的当事人,本离婚律师可以建议您采取另外一种途径去化解,那就是:暂时向亲友借款用于还贷。当然,在操作时您需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借条、转账记录等。尤其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尽量不要向自己的父母借款,因为这种借款容易让对方甚至法官怀疑为赠与。
版权属北京婚姻律师,欢迎您向婚姻律师咨询,北京离婚律师-北京最专业的离婚律师http://www.bjlih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