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缓解审判工作压力,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根据婚姻法律的规定北京市将在原有负责上诉二审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基础上新设立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与此相对应,北京地区的离婚案件上诉管辖权也重新做了划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海淀、石景山、昌平、门头沟、延庆法院等五区县法院上诉案件的审理,第二中级法院管辖西城、东城、丰台、房山、大兴法院等五区法院上诉案件的审理,第三中级法院管辖朝阳、通州、顺义、怀柔、平谷、密云法院等六区县法院上诉案件的审理。北京市检察院三个检察分院管辖范围和三个中级法院对应,如果需要就离婚案件判决提起申诉,也应向相对应的检察院提出申请。
版权属北京婚姻律师,欢迎您向婚姻律师咨询,北京离婚律师-北京最专业的离婚律师 http://www.bjlih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