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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的被告对房屋鉴定结果所提质疑成立吗?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6 | 192 次浏览 | 分享到:

今天,北京离婚律师在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法院代理了一起涉及离婚房产分割问题的婚姻官司。该案之前已经开过一次庭,因我方要求被告就其名下一套房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偿还贷款及升值部分支付补偿款,所以需要委托专门评估机构来确定该房产目前的市场价值。很快,评估鉴定结果出来了,于是法官召集双方于今日继续开庭。

开庭后,法官照例要询问原被告双方对上述评估结果的意见。虽然我方认可该结果,但被告却很不满意,因为最终评估出来的价格比他当初所认为的高出不少。于是,这位被告便当庭仔细研读起了评估报告进而提出了如下质疑:该评估报告中所采取的计算方式不合理,因为其中一个标准把未来该房产所可能产生的收益也计算在内了。而未来双方已经离婚了,所以离婚时房子归谁,未来收益也应该是他的。说实话,本离婚律师没有料到被告竟然能对专业评估鉴定结果提出技术上的质疑。之前本律师遇到的都是当事人或者代理律师从程序上予以质疑。难道这位被告也是房地产行业中的专业人士?但这明显不可能,这位被告分明是一个药店的工作人员啊。既然被告提出了质疑,本律师马上翻到了鉴定报告中的有关内容也硬着头皮看了起来。虽然里面的术语艰涩难懂,浪费了本律师很多脑细胞,但还是有了大致的理解——该计算方式中参考了房屋所处地段的未来规划及发展潜力。更直白点说就是:该房产附近未来几年会修地铁,所以同其他地段的房屋相比,购房人目前愿意为此多支付些购房款。这不还是在说目前的房产市场价格吗?被告对这些文字的含义都理解到哪去了啊!

在离婚诉讼中之所以要把有些问题交给专业机构进行评估鉴定,原因无非是法庭上的原被告、包括法官都是外行。就像医生会治病不会运用法律审案子,法官却相反是一个道理。所以当事人或者律师妄图从鉴定机构的专业角度去质疑鉴定结论基本上是不现实的,即便你提出了质疑,估计法官也听不懂。所以本律师之前遇到的质疑基本上都是围绕鉴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既然如此,本律师也就不要假冒房地产专业人士而妄自纠正被告的质疑了。反正法官肯定不会采纳被告对鉴定报告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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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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