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割离婚财产时如果原、被告双方对目前市场价值无法达成一致的话就需要进行评估鉴定。评估鉴定的程序往往比较耗费时间,一般要经过2、3个月才能有结果,所以您要耐心等待,按部就班地配合评估鉴定工作的全过程。
根据本离婚律师处理案件中评估鉴定的经验来看,进行评估鉴定的前提是要确定评估鉴定机构。目前,北京地区法院在离婚诉讼中通常的做法是由法官建议原、被告双方协商确定一家评估鉴定机构并指定由哪一方预付鉴定费。如果协商不成,则由法院通过电脑摇号的方式随机确定。以前的摇号工作统一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完成,现在则分散到各地区法院进行,而具体主管部门则是各个法院内部的诉讼服务办公室(简称“诉服办”)。如果您希望监督摇号工作,还可以申请现场观摩。
机构确定后,下一步就是由评估鉴定机构进行估价了。他们通常会电话联系原、被告双方,安排好现场评估鉴定的时间并告知双方准备好与财产有关的证明文件。评估时还要回答他们提出的一些与财产状况有关的问题。现场评估的时间一般不会很长,2、3个小时足够。
现场评估结束后,原告或者被告就需要按法官事先的指定预交鉴定费。鉴定费的数额则由评估鉴定机构现场或事后确定。
所有上述程序完成后,就是等待评估鉴定报告的阶段。待报告作出后,鉴定机构会直接交给法院,再由法院通知原、被告双方领取。至此,重要的离婚财产证据已经形成,在下次开庭时经过当事人双方质证后就会成为法官最终确定分割离婚财产方案的依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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