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离婚律师多年来的诉讼经验认为:在婚姻案件中基本上都会涉及到银行存款的分割。关于法院如何分割银行存款的问题,应该关注以下几点:
一、法院在审理离婚财产问题时只会分割夫妻双方各自名下的银行存款,而不会涉及到第三人名下的存款。比如:离婚时一方指责对方将钱全部存在父母的银行账户内,故而请求法院去分割对方父母名下的存款。对此类请求,法院是一定不会支持的。既然如此,如果您认为对方就是把夫妻共同财产都存在了他人名下又该怎么解决呢?本婚姻律师认为应首先收集足够的证据,以证明对方父母名下的存款其实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其次,另行发起诉讼,起诉对方父母请求返还财产。
二、追查对方银行存款时一定要向法院明确提出追查某一段时间的资金往来明细。比如起诉离婚前一年的或者从分居至今的都可以。如果要求不明确,则法官很有可能仅追究并分割对方银行账户的余额。试想在起诉离婚前,夫妻关系本已濒临破裂,对方很有可能提前对自己银行账户内的资金做了转移,只追究余额的后果可想而知。
三、查到对方银行账户资金往来明细后要结合你们的日常生活支出对其中的可疑大额资金转出进行质疑,并要求对方解释去向是否合理。尤其是起诉前夫妻吵架闹矛盾期间的资金转出更应留意。只要对方无法做出合理解释,法官基本上都会判决其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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