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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方能起诉 “小三”要求离婚赔偿吗?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14 | 824 次浏览 | 分享到:

在众多离婚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因为对方有外遇而造成的。当无过错方发现对方有小三时的悲愤心情可想而知。进而很容易想到以索赔的方式去惩罚小三。那么,法律允许无过错方起诉小三并要求离婚赔偿吗?

要想解决上面的问题,我们不妨来看看婚姻法的规定。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第二十九条规定: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由此看见,在离婚诉讼中,小三是不能作为被诉一方进而承担离婚赔偿责任的。毕竟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互负忠诚义务。过错方出轨进而违背了该义务,所以夫妻中的过错方才是承担离婚赔偿责任的主体。

综上,本离婚律师认为在离婚诉讼中是不能请求小三承担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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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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