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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离婚案中该向法院提交多长时间的银行账户资金往来记录?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4 | 218 次浏览 | 分享到:

今天,本律师在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出庭代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庭审中为了解决离婚财产分割问题而需要让双方提交各自名下的银行账户资金往来记录。然而,双方为了需要提交多长时间的问题而争论不休。最终,本离婚律师成功让法官采纳了我们的建议,只调查最近一年的资金往来记录。


我的当事人马先生(化名,被告)与胡女士(化名,原告)于五年前登记结婚,婚后初期感情尚好,马先生也将自己的银行卡交给女方管理。另,马先生属于收入较高人士,而胡女士则收入偏低。从去年开始,夫妻感情开始出现裂痕,双方频繁发生争吵并分居,于是胡女士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庭审中,双方当事人都提出要调查对方的银行账户信息,但对方要求从结婚就开始查,而我方则主张只调查最近一年的即可。

之所以双方有此分歧是因为:对方认为我方的收入高,查的时间越长,则可以质疑的资金数额越多,而自己却没什么收入,查多久都没关系。我方的考虑则是:结婚以来由女方管理双方的银行卡,马先生银行账户中的很多资金支出均是女方所为,但马先生却没有相关证据予以证明。由此可以预见到这样的风险,即如果提交结婚以来的资金往来明细,则女方可以将全部大额支出均作为指责马先生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而马先生则要逐笔收集证据并进行解释,解释不清则会被法院追究责任。这种情况明显不利于马先生。为此,本婚姻律师首先以双方结婚多年,日常开销会有很多,而且之前的夫妻感情不错,所以即便有大额支出也是双方都知道并且同意的,但由于时间过久双方都很有可能已经淡忘掉具体的消费去向,更别提再收集当年的消费凭据了。在这种情况下,一方由于夫妻感情破裂、马上要离婚分割财产了而再重新追查另一方银行账户中如此久远的资金去向是不合情理且不切实际的。

听了本律师的意见后,法官便转而询问起了双方的分居时间。很明显,法官也觉得没必要追究那么长时间的资金往来明细,这既不切实际,也是非常麻烦的工作,所以打算从分居开始追查。没想到对方却不明就里,没过脑子就回答说:“双方之前的夫妻感情很好,但从去年年底发现对方有嫖娼行为,我才一气之下离开他开始分居的。”由这种回答可见对方完全没弄白法官问话的用意就草率回答,而且把回答变成了攻击对方、发泄不满的指责。由此可见在法庭上保持理智是多么的重要。听了对方的回答,本律师很是高兴,马上暗示马先生认可对方所称的分居时间,因为从这个时间到现在连半年都没有。结果,法官发现双方的分居时间连半年都不到,于是便要宣布让双方提供最近半年的银行账户资金往来记录。此时女方的律师才发现说错了话,还想顽抗,坚持请求从结婚时查起。法官见对方的态度实在是执拗,于是退了一步而宣布:“双方回去各自到银行打印最近一年的明细就够了,一周内提交。”

就这样,我方成功避免了需要搜集五年来大额消费支出的证据以解释合理去向的繁重的工作,接下来的庭审对我们来说会变得比较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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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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