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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4 | 186 次浏览 | 分享到:

离婚时,很多当事人容易忽略对方的住房公积金。其实住房公积金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今天,本离婚律师就接待了一位咨询此问题的吴女士(化名)。情况大致是:吴女士与男方结婚已经6年。双方婚后未购房,而是男方父母名下的一套房产中。现在吴女士打算与男方离婚。

当本律师为其计算离婚财产数额时,当然会依法计算双方的住房公积金。关于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区分婚前与婚后,婚前夫妻一方的公积金应当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而婚后所得公积金则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既然如此,本案中吴女士有权在离婚时要求分割男方婚后所得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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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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