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律师处理的离婚案件中有一些会面临对方在有限责任公司持股的情况。由于这些股份也属于离婚财产需要在离婚诉讼中予以分割,所以需要实现防范对方私自转移这些股份。
根据本离婚律师的经验来看,公司股份的分割往往会成为离婚案件的焦点问题。虽然对方的持股情况可以通过工商登记进行查询,但现实中有些当事人并不以自己的名义持股,而是找他人代持。同时,公司财务“两本账”的问题也很常见,导致审计的结果不能真正体现股份的价值。所有这些问题都要在诉讼前做好应对的准备工作。
假如对方有可能转移公司股份给他人,本律师建议您可以申请法院予以冻结,保证在诉讼期间对方无法进行股权转让或抵押,这往往是顺利解决股权问题的一项前期基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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