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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时该如何争夺小汽车的所有权?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4 | 181 次浏览 | 分享到:

      由于北京目前为了缓解交通拥堵而实行小汽车号牌的摇号政策,导致目前一号难求的局面。所以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京牌小汽车的所有权也往往会成为离婚双方争夺的焦点。最近,本律师目前就代理了一起涉及此问题的离婚案件。情况大致是:我的当事人李女士(化名,原告)与对方王先生(化名,被告)因夫妻感情不和刚分居。分居时,男方将李女士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京牌小汽车一辆开走。现李女士委托本律师准备起诉离婚并争夺该车辆的所有权。由于男方也愿意离婚并对其它问题无争议,只是想在离婚时得到上述车辆,故车辆的归属问题便成了该案的最大争议点。

      首先,本律师结合实际办案经验先为大家解释一下在离婚案件中双方都有驾驶资格的情况下,法官确定小汽车归属的原则。这个原则就是“方便生产、有利生活。”在这个原则之下,法官几乎无一例外地要审查日常生活中哪一方经常使用车辆,当然也包括审查在分居后哪一方 在继续使用车辆。而车辆登记在谁的名下这一事实对最终车辆的归属几乎没有帮助。

      明确了法官的断案思路后,我们再看看本案中双方与车辆分割有关的个人情况:

      1、婚后李女士经常使用车辆,但分居后男方已经把车辆开走并使用;

      2、分居前,双方居住在李女士父母处,分居后男方在丰台区某交通较为便利的地方居住,而李女士依然在父母处居住。但该地点交通极为不便,周边没有公共交通,从家到最近的公交车站至少要步行半小时以上;

      3、李女士的父亲身体不好,经常需要去医院看病,交通问题给他们带来很大的不方便。而男方在分居后独自居住。

      通过上述情况可以看出,虽然其他个人情况对李女士有利,但分居后男方在使用车辆,如果该离婚案件的时间比较漫长,则随着时间的推移会造成男方长期使用车辆的现实,这将越来越不利于李女士。为了阻止该情况,本离婚律师建议李女士将车直接抢回来自己使用,但李女士没有车钥匙,又势单力薄而无法做到。于是,本律师又给李女士出了个主意:到男方所居住小区将车牌卸下。由于车辆登记在李女士名下,男方无法补办车牌,车辆将无法上路,由此造成双方均不能使用车辆的局面。这么做可以直接去掉男方的上述优势,李女士便可以踏踏实实地与其打离婚官司并争夺车辆所有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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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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