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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对某些离婚财产不打算处理怎么办?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4 | 189 次浏览 | 分享到:

每年的12月都是全中国法官忙着突击结案、应对年终考评的月份,今年当然也不例外。然而,法官为了完成全年结案目标而不顾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却是不应该的。今天,本律师就在北京市通州区法院遇到了这样的事情。


我的当事人杨女士(化名,被告)于今年9月份从通州区法院接到了男方娄先生(化名,原告)的离婚起诉书。本已于对方分居多年,夫妻感情破裂的杨女士也同意离婚,但希望法院能够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为了达成杨女士的诉讼目标,本离婚律10月第一次开庭时便提出调查离婚财产申请书,要求法院查询男方在四家银行的存款信息。然而,经过1个月的等待,虽经本律师的催促,法院方面却迟迟没有消息。然而,就在上周,法官突然给我的当事人打来电话,要做双方的调解工作。由于双方早就没了夫妻感情,杨女士拒绝继续调解。过了两天,法官又打来电话,这次是通知双方要在今天开庭继续审理。

凭本律师多年处理离婚案件的经验来看,法官的做法不同寻常。原因是:临近年底,法官们都在突击结案。所以,在年底安排开庭的案件基本上都是能够当月结案的。而杨女士的案件正处于需要法官外出调查取证的阶段。除非法官的调查取证工作已经有了结果,否则该案不可能继续开庭。而根据上周法官突然打电话要做调解工作的行为,本律师判断该法官的取证工作根本没有完成。做调解工作无非是尝试让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尽快结案。法官的根本目的仍然是为了完成今年的结案目标。换个角度来分析法官的意图:假设调查取证完毕,意味着全部案件事实已经查清,直接开庭让双方做一下质证就可以出判决了,根本没必要在最繁忙的月份额外抽出时间为当事人做调解。由此可以判断,这位法官是在调查取证工作没有完成的情况下就打算以判决方式在年底结束该案。

今天的庭审情况印证了本律师的判断。看到法官对男方银行存款的提都不提就要匆匆结束全部庭审程序,本律师马上提出异议。没想到法官却说:年底了,我没时间查,你们在离婚后就这项财产另行起诉吧。说实话,法官这么做胆子挺大的:毕竟我方早已把包含证据线索的调取证据申请书交给了法庭,法官如果不处理就结案无疑会损害我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判决结果将是不公正的,我方完全可以凭一审法官办错案为理由提起上诉。诚然,我们可以在离婚后另行就此项财产起诉,但将会给我的当事人造成的时间、金钱的额外损失却是不言而喻的。所以,本律师一定要为此维护自己当事人利益的。眼看无法“压服”我方,这位法官只好宣布休庭,案件待来年继续审理。

从这件事可以看出:1、法官在审判过程中首要考虑的是自己工作上利益;2、每年年底的绩效考评已经把法官们逼到了什么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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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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